沂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新药品管理法暨药品零售使用环节检查现场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经营秩序,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沂水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新药品管理法宣贯暨药品零售使用环节检查现场会。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基层监管所执法人员及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首先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进行了系统解读,重点围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追溯体系、假劣药品界定、法律责任调整等核心内容展开培训。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新法体现了“四个最严”的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会议进入现场检查环节。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了辖区内一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一家个体诊所作为检查示范点,组织参会人员实地观摩。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要求,对药品的购进渠道、验收记录、储存条件、处方药销售管理、执业药师在岗情况以及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等高风险品种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发现的个别温湿度记录不完整、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现场交流环节,参会企业代表就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处方流转、远程审方、过期药品处理等实际问题与监管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一一解答,并提醒企业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员工培训,杜绝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
会议对下一阶段药品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大新法宣传力度,确保监管相对人知法守法;二是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零售使用环节专项检查,覆盖全县所有药店和诊所;三是强化部门联动,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药品安全监督。
此次现场会既是一次法律宣贯会,也是一次执法示范课,有效增强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下一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jyzdyf.com/product/45.html
更新时间:2026-11-01 11:48:56